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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武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09/8/30 阅读:2163次

佛山市高明区人武部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高明区人事局批准,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武装部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职位

佛山市高明区人武部计算机专业技能人员1名,机关辅助服务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2、高明区户籍或在高明区居住满3年以上;

3、男女不限,年龄在25周岁以下;

4、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国共产党党员优先;

5、在县(市、区)武装部或镇(街)武装部1年以上工作经历;

6、身体健康。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初审确定笔试、面试人员,通过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沿江路健力街17号区人武部二楼政工科,联系电话:88888244。

2、报名时间:2007年7月12日-13日共2天(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暂住证)及复印件一份、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简历、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3张(同版)。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人武工作基础知识和计算机自动化控制和管理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初定为2007年7月下旬(具体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百分之四十,面试成绩占百分之六十的比例合成总成绩。

(三)体检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考核

     考核由招聘单位负责。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并进行政治审查、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

(五)聘用及待遇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武装部

                            二〇〇七年七月六日

来源:高明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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