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03-21
第一季度招聘政府聘(雇)用人员笔试公告
佛山市高明区2011年第一季度公开招聘政府聘(雇)用人员(区委区府办、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区委政法委、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荷城街道办事处、杨和镇人民政府、明城镇人民政府、更合镇人民政府、区法院、区政协、区妇联)笔试定于2011年3月25日(周五)在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1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
(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室)
2、笔试地点:高明区广播电视大学
地 址:高明区荷城文昌路荷花巷38号
二、注意事项
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室。缺少上述证件者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试室安排见下表,请认真查对本人所在考室。
试室安排表
准考证号 |
试室 |
备注 |
11001——11043 |
一座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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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44——11085 |
一座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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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6——11127 |
一座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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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8——11169 |
一座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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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0——11212 |
一座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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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13——11254 |
一座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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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5——11343 |
一座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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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4——11399 |
二座3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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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0——11454 |
二座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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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5——11508 |
二座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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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9——11564 |
二座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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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65—— |
二座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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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