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发布日期:2011-08-02
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单位与薪酬、待遇
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直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所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本次招聘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5名,岗位为职业卫生评价2人、职业卫生监测2人和卫生检验1人。招聘条件详见附表《2011年第二季度招聘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8月11日至13日(上午7: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40号佛山市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8822597、88822332。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同时按照职位条件提交相关资格证、培训证明或合格证明(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工作经历证明和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②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③报名费50元;④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会同区疾控中心共同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体检和考核的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高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高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0757-88661380。
附表:(点击下载)
1、 《2011年第二季度招聘高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
2、 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日
资料来源:http://zzb.gaoming.gov.cn/cwgk/ryjl/201108/t20110802_2588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