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2011年公开选聘中小学学科名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高明区编委办批准,佛山市高明区2011年公开选聘中小学学科名教师共9名。按照《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直接点击查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数量和条件
(一)选聘岗位数量
本次选聘高明区中小学名教师9名。
(二)学历、资格条件
报考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乙或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获得省特级教师、地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包括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班主任、首席教师)、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7月1日后出生)。
其中,本科学历的(即不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六年以上工作经验;
(3)近十年曾获得省特级教师或县(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包括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班主任、首席教师)或县(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包括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省级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称号者。
(三)各职位的选聘数量和条件
除上述规定的学历、资格条件外,各职位要求条件如下:
1、语文科教师
选聘数量2名(高明一中、明城镇所属小学各1名)。选聘条件如下:
(1)专业: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
(2)在职普通高中、小学语文科教师。
2、数学科教师
选聘数量4名(高明一中1名、沧江中学附属小学2名、明城镇所属小学1名)。选聘条件如下:
(1)专业:数学教育专业;
(2)在职普通高中、小学数学科教师。
3、英语科教师
选聘数量3名(沧江中学附属小学2名、明城镇所属小学1名)。选聘条件如下:
(1)专业:英语教育专业;
(2)在职小学英语科教师。
二、选聘办法
本次选聘实行公开形式,经面试、说课等形式并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8月17日止。
2、报名地点:高明区教育局五楼组织人事科(地址:高明荷城中山路百乐街)。联系电话:88282322。
3、报名所需材料:2011年佛山市高明区中小学选聘名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工作经历证明材料;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
4、资格审核:应聘对象资格由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并在高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说课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考试成绩按面试成绩占40%,说课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在区教育局和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公布。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体检必须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区教育局和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示。
(四)聘用及待遇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聘用期内按所聘岗位享受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五)选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选聘的面试、说课、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区编委办负责监督。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2011年选聘中小学名教师报名表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四日
资料来源:http://zzb.gaoming.gov.cn/cwgk/ryjl/201108/t20110815_26067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