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批准,区慢性病防治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根据《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明府字[2011]11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单位与薪酬、待遇
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是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下属副科级事业单位,所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区慢性病防治站的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医学影像专业技术人员1人。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0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
2、学历和专业:医学影像专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
3、其他: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执业资格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上午7: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三楼办公室(地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68号),联系电话:88822110。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同时可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②如实填写《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会同区慢病站共同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体检和考核的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聘用。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由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联系电话:
0757-88661380。
点击链接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高明区慢性病防治站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资料来源:http://zzb.gaoming.gov.cn/cwgk/ryjl/201110/t20111009_30008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