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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12/5/8 阅读:1692次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椐工作需要,为优化我院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财务会计1名。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

2、具备公务员身份及3年以上会计相关工作经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计算至20121231日);

4、全日制普通高校会计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的具体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730止;

2、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完整填写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提交以下资料:

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会计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及资料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荷富大道高明区人民法院政工科(邮编:528500)。

四、资格审查:

我院收到报名者的报名资料后,进行初步筛选,确定拟选调对象,进入下阶段考评。

五、考评、考察:

1、笔试;

2、面试;

3、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4、根据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进行择优选用;

5、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对拟转任人选进行体格检查。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咨询联系电话:0757-88266622李生;

             0757-88266718麦生。

 

 

         附件《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二Ο一二年五月八日

 

 资料来源:http://zzb.gaoming.gov.cn/cwgk/ryjl/201205/t20120508_35499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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