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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区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招聘雇用人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12/5/11 阅读:1420次

区委宣传部、区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招聘雇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区委宣传部(区文体旅游局)、区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分别公开招聘雇用人员5名和1名。根据《佛山市高明区政府聘用人员招考暂行办法》(明府字〔201112号)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区委宣传部、区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招录机关事业雇用人员职位表》。每人限报1个职位。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515。正常上班时间段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称区编委办)一楼服务大厅(地址:荷城街道莲花路25)。联系电话:075788881942

3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位证(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近照1张。同时按照职位条件提交相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简历等等。②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份。

4、资格审查:报考对象资格由各招考单位会同区编委办共同审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报名后请留意网站公布领取准考证、考试安排等事宜。

(二)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应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3比例确定,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等额人数确定体检对象。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区编委办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主要是对体检合格者德、能、勤、绩等方面的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雇)用及待遇

经体检合格后,根据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择优雇用。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执行《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待遇意见的通知》(明府办〔201177号)规定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五)招聘工作的组织及实施

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工作由区编委办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

1、《区委宣传部、区离休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招录机关事业单位雇用人员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佛山市高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一二年五月九日


资料来源:http://zzb.gaoming.gov.cn/cwgk/ryjl/201205/t20120509_35518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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