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高明区2012年面向全国招聘沧江中学
附属小学副校长公告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经佛山市高明区编委办批准,高明区公开招聘小学副校长1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和《关于要求使用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编制招聘教职员的复函》(明机编办函〔2012〕4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本次招聘职位为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副校长,招聘职数为1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予招聘。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及职称:具有师范类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小学高级教师(含中学一级)或以上职称;
2.有小学校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或教导主任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相关资格证书;
3.具有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2年5月14日起至2012年5月31日止。
2.报名所需材料:佛山市高明区2012年招聘沧江中学附属小学副校长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同版)。需提供工作经历和任职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有意向者请将上述报名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寄送至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或将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邮编:528500);收件人: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曾老师;联系电话:0757-88282322、88282312;电子邮箱:zenghy08@163.com。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由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在高明教育信息网和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2、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0分(百分制)。
(三)体检和考核
依考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高明教育信息网和高明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区编委办指定的医院进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方式为对体检合格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学历证书验证等有关材料。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聘用期内按所聘岗位享受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佛山市高明区2012年面向全国招聘沧江中学附属小学副校长职位表》中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均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区编委办负责监督。
附件:
1.佛山市高明区2012年面向全国招聘沧江中学附属小学副校长职位表
2.佛山市高明区2012年招聘沧江中学附属小学副校长报名表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资料来源:http://zzb.gaoming.gov.cn/cwgk/ryjl/201205/t20120511_35524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