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职场薪闻 > 职业指导 > 简历指导 > 关于公开选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的通知
关于公开选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1/22 阅读:2149次

    为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公开选拔优秀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功能,为我区建设“绿色崛起示范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拔职位、名额和范围
 
    (一)职位和名额: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1名;
 
    (二)选拔范围:面向高明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开选拔。
 


    三、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拔的人选除了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公务员和国家党政领导干部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且任科员三年以上;
 
    (三)具有在区或镇(街道)从事计划生育工作3年以上工作经历;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五)身体健康。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2年10月31日。
 


    四、选拔程序
 
    此次选拔主要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高明政务信息网(http://www.gaoming.gov.cn)和高明组工网(http://zzb.gaoming.gov.cn)发布选拔公告,公布选拔职位、条件、程序和要求等,并提供报名表格备索。
 
    (二)报名。各单位在本单位做好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积极参加,接受个人报名。
 
    (三)组织推荐。各单位根据职位要求和报名人选的条件,经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名单于2012年11月30日前送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88822162)。
 
    (四)资格审核。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笔试人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主要测试履行公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以及调研综合、办文办事、文字表达等能力。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6:1。
 
    (七)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情况和职位要求,经组织研究,按3: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八)组织考察。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
 
    (九)研究确定。区委组织部综合笔试、面试和考察等情况,结合职位条件要求,提出拟任职人选建议,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若公选职位经过选拔,没有合适任职人选,该职位可暂为空缺。
 
    (十)办理任职手续。经任前公示后,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管理与待遇
 
    此次公开选拔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享受相应级别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考核不符合要求的,免去其试用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选工作的领导,成立区公开选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选拔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部长陈仕兴担任,副组长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局长严冰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张明生(区纪委副书记、区政务监察和审计局常务副局长)、区国文(区人大办主任)、何锦雄(区政协秘书长)、何锦华(区委区政府副秘书长)、谢庆山(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赵超越(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常务副局长)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由谢庆山兼任,联系电话、传真:0757-88822162。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做好宣传。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公开选拔工作,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报名。
 
    (二)把握机遇,踊跃参与。符合条件的干部要解放思想,克服畏难情绪,把这次选拔工作作为学习和锻炼的难得机遇,踊跃报名,积极参加。
 
    (三)严格纪律,加强监督。对选拔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纪检机关检举、申诉。受理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实处理。
 


    八、本方案由区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公开选拔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副局长报名表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
  2012年11月21日

资料来源:http://zzb.gaoming.gov.cn/cwgk/ryjl/201211/t20121122_4173336.html

来源: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