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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作者: 时间:2013/4/17 阅读:1364次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椐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局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及人数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公务员(科员)2名。职位条件:
1、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公务员(科员)1名:要求法学、诉讼法学专业,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
2、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公务员(科员)1名:要求地理信息系统、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专业,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及以上。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符合公务员转任条件,且在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中评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至2013年4月15日);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选调后需在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工作满5年方可调动。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2013年6月15
2、报名要求:报名者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完整填写附件《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以下资料:本人公务员身份证明、简历;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其他可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年度考核情况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要求A4纸张纸质材料),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及资料邮寄地址(报名材料请用特快专递寄):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竹园路68号,联系人:廖丽,邮政编码:528500,联系电话:0757-88266213。
三、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收到材料后,将对报名者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经初审符合要求的,通知参加考试,未过初审的,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二)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执行,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必要时查阅个人人事档案。
(四)体检。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转任。根据选调对象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转任人员名单,按公务员转任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按公务员转任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佛山市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201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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