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收应届医学毕业生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向社会公开招收
20名应届医学毕业生,
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培养对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对象的条件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在二A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临床医学(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全科医学、
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
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类别的2011年—2012年应届毕业生;
4、获得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5、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6、广东省内户籍(高明区户籍优先)。
二、招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择优录用。
三、人员待遇:
1、招收后签订培训协议,在区人民医院进行为期三年以内的带薪岗前培训(取得执业医师
资格证前);
2、三年内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并通过考核的,即办理人事手续录用为高明区基层公立医疗
卫生机构(属高明区公益
一类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工作人员,享受相应待遇(年薪7万元以上);未能考取相应执
业资格的,解除培养协议。
3、上岗执业后,高明区财政一次性全额补助就读医学院校时的学费(目前按5600元/年计算)。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5月10日
2、报名方式。佛山市高明区范围内的报名人员可直接到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人口
计划生育局人事科报名;高明区以外的报名人员可下载填写《参加高明区基层医学人才培养报名
表(应届毕业生类)》,通过信函(信封右上
方注明应届毕业生字样)、传真方式在报名截止日前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信函地址:广东
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
街道沧江路403号,邮编:528500,联系电话:0757-88661380,传真:0757-88880061。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习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书)、户口本、
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登记表。以上证件现场确认时需验原件留复印件。
其他未尽事宜请致电报名点咨询。
附:《参加高明区基层医学人才培养报名表(应届毕业生类)》
佛山市高明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资料来源: http://zzb.gaoming.gov.cn/cwgk/ryjl/201202/t20120215_3482724.html